辽宁师范大学李宏畅撰文强调,目前,“互联网+农业”已深入到生产、加工、销售等农业产业链的各个环节,虽然新兴的互联网与传统的农业看上去距离颇远,但却释放出了巨大的潜力。当前,要创新互联网与农业供应链融合发展模式。

首先,依据农业产业资源丰富、产品多样化、信息不对称、生产交易环节较繁杂、客户分布散乱等特点,互联网化农产品发展的潜力巨大。同时,网络技术不断在农村普及推广,新型农民、家庭农场、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逐步形成,可以在更高的技术层面上来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、农业生产技术、农业规模化等传统农业生产中所遇到的问题。这都标示着互联网与农业供应链融合发展的模式在不断更新。

其次,互联网化的农业生产能极大程度减少生产环节中的繁琐环节,新型的经营主体也可以简化生产环节。建立家庭农场,不仅比一般农场更注重农产品的质量,还可以建立完整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,能够从根源上防止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,还能够满足不同消费者的多样需求,为社会提供更多、更丰富的农产品。同时,家庭农场的营业目的是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标,它的商品化程度更高,采用的生产设备也更为先进,生产效率自然更高。而建立合作社,则能够更好地整合资源,以各个组织或个人承包经营,将更多分散的生产资源组合起来,有利于提高农业标准化、规模化、市场化程度,实现农业增效增收。